顺庆区纪委监委紧紧依靠群众“打伞破网”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9-09 14:10:13编辑:杨仁昌

“被告人何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严某荣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5万元......”2020年7月28日,随着法官的判决声,顺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八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听到这个消息,顺庆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侯鹏伟放下手上的卷宗,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起案件以及查处背后“保护伞”案件的“镜头”不断闪入脑海.....

“老白菜”好嚣张 村民敢怒不敢言

“走访了几个被害人,都提到‘老白菜’一伙人敲诈,但是他们本人都不愿意作证。”2019年6月的一天,顺庆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刘洋与侯鹏伟到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开展监督检查,办案民警对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线索的描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原来,公安民警在前期摸排中发现,芦溪镇坪房子村3组的何某(绰号“老白菜”)、严某荣等八人(其中四人为中共党员)利用村民代表身份,敲诈勒索多名群众钱财,部分受害人都知道对方在敲诈,但怕打击报复,都不敢站出来作证。

“这伙人太嚣张了!村上干部难道不晓得,任由他们胡作非为!”侯鹏伟气愤地说。“这个案子不简单,村上可能存在‘保护伞’。”刘洋表示赞同。


刘洋正在查阅纪法资料

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区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顺庆分局成立了“坪房子村案”专案组,专案组成员由第五纪检监察室同志与办案民警组成,其中纪委主要负责涉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重点挖掘背后的“保护伞”。

“你们怎么又来了?给你们说了的,我不知道情况,你们找其他人问嘛!”芦溪镇坪房子村3组的张某(受害人之一)站在院坝中间抽着烟,看到调查组再次登门,显得有点不耐烦。

“老张,你莫急,先来一根烟。我是区纪委的工作人员,这回我们和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就是要把敲诈你们的人办了,如果他们背后有党员干部当‘保护伞’,我们也要一查到底!”刘洋递给了张某一支烟,并向其出示了工作证。

张某眼睛略微睁大,稍迟疑便接过烟,并仔细打量着工作证。“你们真能一查到底?”

“张大爷,你放一百个心!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我们坚决查处到位。”一旁的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贾平原立马接话。

“好吧,我再想一想。”张某紧锁的眉头逐渐舒展。

专案组工作人员陆续走访了十几户村民,一方面收集情况,另一方面也做思想工作,疏导情绪,消解顾虑,力求打开群众心结。


侯鹏伟(左一)听取来访群众诉求,记录群众反映意见

群众主动“登门” 揭开“老白菜”背后的“伞”

专案组走访的第三天开始,陆续有群众主动向专案组提供线索、举报作证,由此,何某、严某荣等人敲诈勒索村民的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6月10日、11日,何某、严某荣等八人相继被顺庆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他们的一条条违法犯罪行为也被“层层剥开”。

经查,何某、严某荣、严某胜等八人在2009年至2015年期间,长期纠集在一起,逐步形成了以何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芦溪镇坪房子村三社针对非本社的建房户,采取口头威胁不给钱就不许施工、现场阻止施工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以土地补偿费、红包等形式交付财物。同时,经多名受害人证实及何某等人供述,何某等八人在“敲诈勒索”群众钱财的过程中,时任坪房子村党支部书记庞某某、村委会主任吕某某与村会计赵某某均不同程度地“出过场”,为其“撑腰”并收受双方钱财。

村干部多次出场站台,会不会是这八人的“保护伞”?经过专案组“会诊”,决定从三名村干部收受钱财问题入手,但是要想深挖“保护伞”问题,面临的难题就多了。比如,这三人在何某等八人敲诈勒索群众钱财中到底起了什么作用,起了多大作用,究竟是不是“保护伞”?如果是“保护伞”,三人是利用恶势力欺压群众,还是纵容涉恶活动?每个人都在其中各自扮演了什么“角色”?

“从目前证据来看,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很多时候对吕某某、赵某某并不‘买账’,看来他们关系并不好,可以从他们入手。”

“庞某某当任职时间长,何某当村民代表又是他亲自选定的,这之间会不会有什么‘故事’?”

“我建议先易后难,从主任、会计二人着手调查。”

在第五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内,一场“头脑风暴”室务会正在进行,会议最终形成了拟对庞某某、吕某某、赵某某三人立案审查的意见,并拟定了详细的审查方案。


贾平原(左)与侯鹏伟(右)在一起分析案件查办情况

“打伞破网” 终使群众笑开颜

“确实收了王××红包,我违纪了,愿意受罚。我知道他们(何某等人)向群众‘敲竹杠’,但是,我没参与,也没有安排他们......”村主任吕某某首先接受专案组的谈话。

“既然你知道何某他们欺压群众,作为村主任,你做了什么?”刘洋严肃问道。

见吕某某低头沉默,侯鹏伟继续做其思想工作。“就算不是村主任,你还是一名共产党员吧,党员心中要有群众,就要敢于坚持原则,就要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哎......”吕某某叹气说。“他们(何某等人)第一次敲诈群众钱财时,我是想反对的,但是考虑到庞某某的看法,还是没提出反对,再加上我也从中得了好处,之后也就麻木了。我这种默许,其实也是对犯罪分子的纵容。”

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吕某某、赵某某与庞某某相继承认了他们纵容何某等八人敲诈勒索群众,并从中获取好处的违纪违法事实。“我晓得他们(何某等人)在欺负群众,也想过不让何某当代表,但是考虑到何某‘会来事’,也就没有下定决心。”当谈及为什么明知何某等人敲诈勒索群众而不制止时,庞某某的回答让人大跌眼镜。

“宗旨意识淡漠,同志,你的党性在哪里?这就是在走访时群众对你意见大的重要原因!”贾平原严肃批评道。庞某某满脸通红,低下头久久不吭一声。

经审查发现,庞某某、吕某某、赵某某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刑法规定,支持、纵容何某等八人敲诈勒索群众钱财,为其站台撑腰,并从中获利,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影响了一方风气,破坏了一方安宁。最终,庞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吕某某、赵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恶何某、严某荣等四名党员均被开除党籍)。

“这些人罪有应得,查得好!”在坪房子村案件通报坝坝会上,村民张某深深吸了一口烟,仰头狠狠地吐了一口烟气后朗声说。只见笑容堆满了他的面颊,久违的轻松笑颜又回来了。

2018年以来,顺庆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紧紧依靠群众“打伞破网”,先后办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60件,立案查处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0人,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了纪检监察力量(其中,第五纪检监察室办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15件,立案查处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5人)。(吴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