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17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7-30 13:46:45 编辑:杨仁昌 点击:

7月29日,南部县人民法院公开集中审理17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当庭宣判,依法对涉案的21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18人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五个月不等的刑期,并适用缓刑,另外3人被判处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2020年5月至6月(南部县人民政府通告2020年天然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被告人周某某、沈某某、李某某等共计21人使用自制电鱼工具、国家禁止使用的“地笼网”或内网目小于6cm的刺网,大肆在该县长江支流嘉陵江、西河等天然水域进行捕捞,严重破坏水产资源。

该法院认为,上述21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被告人的具体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这是一起破坏长江支流嘉陵江、西河等天然水域正常生态秩序的刑事案件,对于该案件的公开审理,旨在通过庭审活动,宣传和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群众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所产生危害的认识,从源头上促进本地区水生物保护、水域生态修护和渔业可持续发展。(赵亚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