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拖欠民营企业货款的案件过程中,不辞辛劳,奔赴陕西,成功地将所欠款项执行到位,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5年,陕西某建筑公司因承建工程项目的需要,向位于四川南充的某民营公司订购了一批建筑材料,但却未付清货款。南充公司讨要未果,遂于今年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陕西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300余万元及资金占用补偿费。但陕西公司并未履行判决,南充公司遂又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通过调查了解,查询到陕西公司在陕西汉中某银行有资金账户,其资金足以清偿全部欠款,遂乘车赶赴陕西汉中,到该银行扣划了相应资金,并及时支付给了南充公司。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行完毕。执行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陈辉 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