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为了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条例》为新时代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在基层区(县)一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普遍存在档案审核质量不高、标准各异、专门管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档场所不达标、管理质量较差等诸多问题。一本档案虽小,却事关重大,必须高度重视。
要想做好档案工作,必须有高度责任心,每一本档案的入库无不是对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耐心、细心的一次考验,”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十大类材料的把关,从业人员必须如履薄冰、慎之又慎,以极大的责任心做好工作,确保其万无一失。在工作中出现纰漏都是难以弥补的,小到对个人、大到对党和组织造成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要想做好档案工作必须炼就过硬本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在日常审核过程中,管档人员必须具备过硬本领,随时瞪大眼睛,面对每一份档案,面对身份存疑、缺少关键材料又不能补充的,决不可放任自流;对假档案、假材料要敢于较真碰硬;档案一旦成型,决不可随意增删和改动。
要想做好档案工作必须把忠诚和干净放在重要位置,要筑牢纪律“堤坝”。在《条例》中着重列明了必须遵守的十一条纪律,为人事档案管理者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为构建“山清水秀”的良好生态,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撸起袖子、加油干。(嘉陵区委组织部 何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