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从严、系统地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作为一名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层组工干部,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站位,在思想上筑牢精神之坝,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定管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岗位,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二是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档案内容进行分类。在档案数字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强化标准理念,把控环节流程,执行技术规范,保证工作质量,确保人员基本信息准确。目录录入规范,原始图像与纸质档案一致。三是要充分发挥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作用,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审核制度,在换届中做到凡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必审、凡干部公示信息必核、凡发现档案造假的必查,有效保证干部档案工作的准确性、公平性和严肃性。(营山县委组织部 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