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加速推进信息化追溯工作,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从启动到严格落实属地监管,短短40天内,安排部署7大行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织牢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网。
11月16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级有关部门转发《省市场监管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拉开序幕。
11月12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泸州市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培训会,泸州市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工作全面启动。
11月27日,泸州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开启每月开展一次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联合执法检查督查行动。
12月9日,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联席会召开,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12月16日,泸州市组织召开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动员会,开展冷链物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
12月17日,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邓彬带队,监督检查各区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以整改报告及问题清单为抓手,督促问题清零,同步对照检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召开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动员会上,要求对全市冷链食品市场主体进行再摸排,要摸清底数、建档立卡,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同时,明确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的“四个不得”: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12月17日,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邓彬带队,对龙马潭区海吉星批发市场、龙腾物流配送中心、四川和和美食品有限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开展回头看。此次现场监督检查,共督促5家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任务14项。
为持续推进人人自觉落实防疫措施、户户积极主动防疫的氛围营造,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区县局发放了《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的通告》宣传海报和《四川省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信息化追溯主体责任指南》小册子共计1500余份。同时,在各冷链食品重点经营场所张贴《通告》,让各冷链食品经营户熟悉《指南》,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