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美丽”排雷解忧!泸州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12-18 15:44:46 编辑:谢川霞 点击:
12月15日-16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泸州市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化妆品一线监管人员130多人参加了培训。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0年6月16日由国务院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颁布的法规,在化妆品监管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培训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制定背景和过程、主要特点、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与旧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比体现的先进性、创新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化妆品经营与使用环节现场检查要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
新《条例》体现了“严、简、新、实”四个特点。
——严:坚持“四个最严”。实现了有过必罚,过罚相当和重典治乱,加大了处罚力度,综合没收、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市场和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全面大幅提高罚款数额(最高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并增加“处罚到人”的规定。
——简:坚持放管服要求。.准入管理和分类管理:化妆品产品和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减少产品和新原料的审批事项,简化上市流程除少数实行许可处,均实行备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全面强化上市后监管。目录管理:确定“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等。参照管理: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新:新理念。风险治理、全程治理、责任治理、社会共治、智慧治理等现代治理理念。如化妆品功效宣称管理制度、安全评估制度、不良反应监测制与评价制度、风险监测与评价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这些制度强化了化妆品风险的能动治理、动态治理、递进治理。还增加了信用奖惩机制、责任约谈机制、紧急控制机制、奖励举报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着力使纸面上的法律转化为行动中的法律。
——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着力优化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的短板问题。
培训现场,不少参与培训的单位责任人表示受益匪浅,学习到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知识,以后会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科工作人员说道:“通过此次宣贯培训,将有效提升化妆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督促指导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准确理解《条例》要义和主要内容,规范化妆品行业经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