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川人民公园广场“坝坝法庭” 现场审理向群众普法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9-25 11:41:22 编辑:王梁 点击:

近日,青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青川人民公园广场搭建起“坝坝法庭”,公开审理王某、彭某、王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并现场讲解涉及非法捕鱼的法律知识,向旁听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庭审中,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3名被告人认识到了电鱼对河流生态的危害性,也对自己错误的行为感到无比后悔。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法庭当庭予以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彭某、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2019年5月15日,被告王某等三人用禁止的电力捕鱼器、捞鱼网到青川乔庄镇楼房坪漫水桥河段进行电鱼捕鱼。而就在三人在收拾工具准备离开的时候,却被农业局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当场没收了捕鱼工具。当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是政府通告的禁渔期,王某三人在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定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电鱼等工具捕捞水产品,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

庭审过后,刑事审判法官向旁听群众详细讲解了涉及非法捕鱼的相关法律条文,告诫大家要遵纪守法,从自己做起,守护青川的绿水青山。在现场,青川法院工作人员还开展起“长江十年禁渔”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解答了“为什么要十年禁渔,禁渔的区域有哪些,禁止的捕鱼工具和方法有哪些……”等问题。并发放500余份长江十年禁渔实施问答手册以及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宣传单,倡导大家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平衡、沿江地区动植物多样性。
近几年,青川法院把巡回审判作为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常态化的审理方式,巡回审判占到环资案件的36%。通过在案发地、人群聚集地巡回开庭,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为群众和普法对象上一堂生动易懂的法治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也从源头上预防了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巡回审判也成为青川法院治理环境资源犯罪的“一剂良方”。

目前,青川法院也正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以进一步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冯小珈  邹宇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