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部分乡镇和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查看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就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指出,近年来,宝兴县认真贯彻《精神卫生法》,不断强化精神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卫生服务技术管理和队伍建设,扎实做好患者登记报告和患者服务管理,全力做好弱势群体精神障碍防治,主动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积极推广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模式,组织开展摸底筛查、诊断复核和防治工作,确保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地落实。截至2020年5月,全县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59人。其中:精神分裂症145人、分裂情感性障碍2人、双相(情感)障碍20人、癫痫所致精神障碍14人、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78人。
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全县在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方面还存在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匮乏、基层人员配置不足、精神疾病患者部分家属对基层医务人员的随访管理和健康体检排斥较大,配合性太差,管理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等问题。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调研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法》宣传引导。要加强专业医生和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培训。通过转岗培训等方式,力争在两年内,解决县人民医院无精神科医生问题。要加强与上级精防机构和专业医院建立合作管理模式,完善战略合作协议。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让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