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人民法院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号角 14人涉恶势力集团伏法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6-24 08:33:43 编辑:罗镇 点击:

6月23日,宝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李某等14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受疫情影响,本案通过远程视频+现场庭审方式进行,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受到数万人关注。

法院审理查明

2015年以来,被告人李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组织在雅安、眉山等地非法拘禁他人;在雅安市雨城区某地随意殴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开设赌场,为他人提供资金实施赌博犯罪并从中抽头渔利;故意伤害他人;容留吸毒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吸毒。被告人张某在雅安市雨城区寻衅滋事;被告人孙某、杨某、王某等人在雅安市雨城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该集团组织先后实施犯罪共计14起。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等人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李某纠集被告人孙某、罗某等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1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李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为参赌人员提供固定场所和相关服务,并从中获利,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被告人李某等人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的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

被告人李某、叶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轻伤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李某、叶某多次为多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被告人孙某、杨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索要财物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量刑情节,依法判处李某等14人一年六个月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宣判后,1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此次宣判体现了宝兴县法院严厉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宝兴县人民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