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兴县举行家事审判法庭揭牌仪式,标志着宝兴县家事审判庭正式成立,这是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具体行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的家庭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去年6月,在宝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打造一个专业化的家事审判机构,完成家事审判法庭建设,落实家事调解员制度等,要求县人民法院在收到审议意见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将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审议是手段,落实才是关键。为进一步督导县人民法院落实审议意见,去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县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在调研中了解到,县人民法院在收到审议意见后,高度重视,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分解落实,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有了新的加强和完善。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审议意见要求,成立了家事审判法庭,在全县选聘了13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擅长家事纠纷调处的同志为家事审判调解员,并召开座谈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就家事审判改革的具体方式和家事调节工作规程进行介绍,并为家事调解员颁发聘书。
家事审判法庭的成立,进一步深化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建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新格局,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杜顺举 孟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