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规范全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工作,四川省人社厅出台了《四川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了四川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到2022年,四川省级产业园要达到4—6个、2025年达到8—10个。
《办法》明确了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设立的五个基本条件,一是经过充分、科学的规划论证;二是达到较大的体量规模;三是具有较高的产业集聚度;四是运营管理总体规范;五是系列扶持政策较完善;六是园区溢出效益明显。
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设立大致分为筹建试运营和正式开园运营两个阶段,相应规范了两个阶段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和申报审核等有关事宜。《办法》规范了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管理的责任分工、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持,提出要从政策、人才、资金、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强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的支持投入。
《办法》规定,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考核的范围指标、组织实施和结果运用,明确要建立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人社厅一般每三年组织一次评估考核,所在市(州)级人社部门每年进行自评自考。
目前,四川已建设(筹建)成都一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泸州、绵阳、乐山三家省级产业园。2019年,各产业园共入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35家,年营收近75亿元,服务用人单位2.6万家、劳动者66万人次,促进43万人次就业和流动。此外,攀枝花、广元、内江、南充、宜宾、达州、凉山等地也先后提出了筹建省级产业园的意愿或申请。
后续,四川省人社厅将叠加用好国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四川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等重大机遇和利好,指导相关市(州)认真抓好本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以成都国家级园区为“龙头”、若干省级园区为“支点”的产业集聚新格局,促进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大繁荣、大发展。(温彩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