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4月21日,四川省检察机关通报了2018年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17件374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03件680人。其中,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97件178人,起诉134件334人;批准逮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95件149人,起诉130件264人;批准逮捕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件15件24人,起诉24件46人;批准逮捕侵犯著作权罪案件9件21人,起诉12件31人;批准逮捕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1件2人,起诉3件5人。(温彩苓)
典型案例:邱某侵犯著作权案
案件事实
2017年4月,圣某网络公司取得“某人”棋牌游戏软件的著作权,并将该游戏软件的发行权和运营权授权给深圳盛大某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某某公司)。2017年2月初,被告人邱某入职盛大某某公司任总经理,通过职务上的便利获知了盛大某某公司SVN服务器账号、密码,并私自取得“某人”棋牌游戏源代码。2017年5月至6月期间,邱某通过他人分别设立某甲科技公司与某乙科技公司(邱某为该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某人”棋牌游戏进行换皮、加工等形式修改,更名为“某赢家”棋牌游戏。2017年8月,邱某从盛大某某公司正式离职后,利用某甲科技公司负责“某赢家”棋牌游戏的技术支持,利用某乙科技公司上线运营“某赢家”棋牌游戏。经司法鉴定,“某赢家”棋牌游戏源代码与“某人”棋牌源代码相似度达99%,存在实质性相似。现场勘查显示,“某赢家”棋牌游戏上线运营期间,玩家充值金额为8224万余元。2018年7月,成都高新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邱某提起公诉。2019年1月,高新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0万元。诉讼期间,高新区检察院积极督促邱某与权利人盛大某某公司签订协议,赔偿权利人220万元并保证其在签订协议后3年内不再从事与权利人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网络游戏的研发和经营。案件办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依托“双报制”全面、准确打击犯罪。同时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被害单位维权成本高、获得赔偿难问题,将民营经济保护做实做细,充分运用检察手段,帮助被侵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邱某对赔偿协议全部履行后,盛大某某公司对其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