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预付式消费隐患多 消费者充卡需谨慎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7-01 16:49:19编辑:陈姝悦
7月1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期,成都市12315热线收到不少消费者投诉称,个别采取预付式经营的培训机构、健身房、美容院等商家关门跑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预付式消费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隐患:一是办卡或者交纳预付金后商家不按其承诺提供服务(商品),或服务质量变差,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二是商家故意隐瞒实际经营情况,在已经出现经营不善、集资周转困难、经营场地租赁到期等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仍然推销预付费卡或者收取预付金,而后关门跑路;三是经营者将店铺转给他人后双方责任关系不明确,消费者之前办理的预付卡或预存的款项无法继续消费;四是预付式消费卡商家规定了有效期,过期余额不能退;五是消费者由于工作或住址变动、放弃购买等原因,欲退卡或退已交纳的预付金遭商家拒绝,导致退费困难。
据了解,在目前法律法规框架下,预付式消费出现问题维权十分艰难。针对这些情况,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式消费有风险,办卡充值需谨慎理性,认真阅读合同,及时保存证据方便日后维权。
一是理性消费适度充值。面对打折和优惠,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经济情况和生活需要,理性地选择办卡、充值,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谨慎选择使用周期过长的预付式消费项目,以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卷款跑路等情况,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二是充分了解慎重选择。在办卡或充值前,消费者应尽量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尽量选择市场信誉好、经营状况好的企业,不能个别因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三是细化约定阅读合同。在办卡或充值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对没有合同的或者书面约定过于简单的,要把和商家的口头约定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在合同或书面约定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对退款、转让等限制性条款要引起重视;对于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当场拒绝;不能用口头约定代替书式合同,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无据可依,给维权带来困难。
四是保存证据及时维权。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预付款凭据、合同等证据,每次消费完后,要求商家提供单次消费凭据,及时核对卡内余额。当发现商家情况异常时,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咨询或举报。一旦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或者12345尽早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陈荣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