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日前下发《关于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勇于“刀刃向内”,深入排查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思想上、作风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分“查、改、立”三个步骤,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大排查大整改以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和表现,如政治责任方面,是否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缺乏具体办法和过硬措施;问题线索处置方面,是否存在担当不足、管理大而化之;监督执纪问责方面,是否存在监督不力、偏松偏软、问责泛化;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存在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繁文缛节等。
按照《通知》部署,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开门纳谏、调研分析、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己摆进去,深入排查本单位本班子个性问题,力求查深找准,形成问题清单。针对问题,各单位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整改工作要由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带头做,用好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武器,立说立行、真纠真改。同时,各单位要分析研究问题根源和规律,对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并一以贯之逗硬执行,化风成俗、巩固成果。
“我们坚持以上率下,明确提出下级对上级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敢于抵制,积极提出建议意见。省纪委监委机关把排查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工作考核评价,结合其他工作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及时约谈警示,发‘点球’督促整改。”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特约监察员作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对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严处,对典型问题,坚决通报曝光。(邢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