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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一家具城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 被处罚款三万元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9-08-13 14:13:33    编辑:周姿彤


  为全力推进“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惩戒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近日,船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大队)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船山区某家具城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船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船山区某家具城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为惩戒消防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调查取证、集体研究,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与消防救援局《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给予船山区某家具城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向该场所负责人详细地讲解了办理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所需手续与程序,并要求其负责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好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目前,该场所负责人已如期缴纳了罚款,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的提升,严格尊法守法,全面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许锐 侯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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