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
问题:
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不够充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比较淡薄,统筹发展民生工作方面还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履行监督责任有缺失。“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隐患突出,公共财政资金管理问题突出。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打折扣”,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度不够,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推进滞后,扶贫领域腐败案件频发。上一轮巡视反馈的项目建设问题未整改到位,干部“人编分离”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意见: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县域经济发展改革稳定各项工作。三是坚决克服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不断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是注重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绵竹市
问题:
结合地方实际统筹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有差距,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不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疏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抓得不够深入扎实,少数单位和个别干部组织纪律涣散。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禁而未绝。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过多过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屡禁不止,“三公经费”管理存在违规现象。选人用人上存在不规范现象。少数干部顶风违纪,群众身边微腐败尚未有效遏制,部分单位内部管理存在廉洁风险。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到位。上一轮巡视中“文山会海”和部分干部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意见:
一是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履行好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坚定不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折不扣执行选人用人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四是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乐山市金口河区
问题:
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在三大攻坚战的安排布局上统筹协调不够。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不够有力,事无巨细“一把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足,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区纪委“三转”不到位。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突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干部“带病”提拔现象。资金使用安排存在违规违纪情况,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不严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形式化倾向,项目资金安排存在急功近利现象。对上一轮巡视指出的问题没有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对照排查,整改措施在实际工作中体现不明显。
整改意见:
一是进一步提升党委领导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着力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抓落实上下功夫。加大精文减会力度,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下足“绣花”功夫。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教育引领作用,加强干部作风、工作绩效的考评,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增强干部提拔使用“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敢于逗硬、坚决调整。三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扶贫攻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搞好风险防控,织密监督之网。
营山县
问题:
党的建设抓得不扎实,学习贯彻上级精神重形式轻效果,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建工作弱化,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县委没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重案件查处、轻日常监督执纪。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管不严,“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经费开支随意。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突出,监督不到位。解决脱贫攻坚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办法措施不多,持续用力不够。上轮巡视发现的如“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不实”“干部交流力度不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意见: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抓好党建基础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党的建设。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目标和脱贫攻坚目标,深入研究切合实际的产业发展布局。二是从严从实深化正风肃纪,落实“两个责任”,对标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解决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和强化审计监督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加强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把握“精准”要义,坚决纠正扶贫领域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化细化各项支持保障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效益,注重激发内生脱贫动力。
高县
问题:
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创新发展意识不强,绿色发展理念不牢,惠民政策执行走样。抓党建注重打造示范点而疏于推动面上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党的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县委从严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县纪委“三转”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改革不彻底,吃喝风整治不力,“文山会海”仍然突出。执行干部选任政策不够严格。系统性腐败易发多发,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隐含廉政风险,“公款私存”问题比较突出。帮扶责任落实不够,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思想引导不够,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对上一轮巡视整改部分问题需长期坚持。
整改意见: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强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考核机制,压紧压实各级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四是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干部选任“1+5”文件精神,将各项要求贯穿到选人用人每个环节。五是压紧压实帮扶责任,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发展指导,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激发群众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