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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社厅解读今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政策

时间:2018-07-11 10:24:06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张林

  □本报记者刘春华

  力度

  今年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幅度高于同期的经济增长水平和物价上涨幅度

  依据

  我省已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标准由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调整为80%

  统筹

  通盘考量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完全可以持续确保失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最低档上调23.0%,今年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幅度,是近年来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而且上调幅度高于同期的经济增长水平和物价上涨幅度。”我省从7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是我省自2002年以来第9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7月10日,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对我省今年失业保险金调整政策焦点进行了解读。

  焦点一

  为何此次上调幅度较大?

  据了解,本次失业保险金月领取标准调整为1240元、1320元和1424元三个档次。失业保险金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0%、19.6%、18.7%,是近年来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调整。

  这样大的上调幅度是怎么确定的呢?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省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我省已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标准由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调整为80%。同时,根据省政府决定,今年7月1日起,我省月最低工资已调整至1550元、1650元和1780元三个档次。上述因素相叠加后,本次失业保险金月领取标准上调幅度较大。

  “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失业人员的收入,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作用。”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

  据记者了解,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有22万余人领取失业保险金。

  焦点二

  如何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后,能否保证按时足额发放?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相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后,个别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当期可能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但通盘考量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完全可以持续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据介绍,如果个别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则可通过使用累计结余确保失业保险待遇的兑现;如果动用累计结余后,仍有缺口的,可根据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管理办法,对个别地区进行调剂支持,地方财政还可以补贴,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到位。这位负责人表示,省人社厅已要求各市(州)人社局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在调整标准后的失业保险待遇能够持续兑现。

  记者还了解到,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四川决定从2018年起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实施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为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且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名词解释】

  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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