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意见提升基层党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来源:四川日报 时间:2017-10-04 09:12:01 编辑:张林 点击:

  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

  党员干部每人每年接受应急知识培训累计不少于1天

  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迅速开展应急响应处置

  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责任人、应急队伍和广大党员要第一时间迅速集结,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要在群众集中安置点组建临时党组织,设立党员责任岗、党员服务站

  近日,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发《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从事前、事中、事后3个阶段,对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应急演练、动员党员干部、建立临时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并作出具体指导,着力提升我省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我省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制定就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自然灾害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应急处置的强大力量。

  在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方面,《意见》明确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将预防预警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将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方面知识技能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日常教育培训内容,党员干部每人每年接受应急知识培训累计不少于1天,农民夜校每年举办应急知识专题教学不少于2个班次。同时,要对本地安全隐患全面排查,落实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监测和信息报告员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对本地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提高党员群众应急实战能力。

  在迅速开展应急响应处置方面,《意见》强调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责任人、应急队伍和广大党员要第一时间迅速集结,始终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在群众集中安置点组建临时党组织,设立党员责任岗、党员服务站,推广“干部包片、党员包户”群众工作法,做好群众心理辅导,稳定群众情绪,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充分激励一线干部,《意见》明确要认真落实激励措施,对应急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并将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吸收入党。在强化正面激励的同时加大惩治处理力度,对不服从组织指挥、工作不力、擅离岗位、临阵退缩的党员干部,从重从速处理。《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对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

  《意见》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将其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以及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内容。各地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为基层党组织提供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和工具。(记者 林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