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城区6月1日起上调水价 特困户每年免费供应96方

时间:2017-06-01 10:05:2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李诗溶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邹俊川) 记者5月31日从绵阳市发改委获悉,为促进绵阳水污染防治,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经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同意,从6月1日起,绵阳中心城区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

  据了解,绵阳此次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采取“一次确定标准,两年分步执行到位”的方式调整。即:2017年6月1日-2018年5月31日,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65元立方米调整为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1.00元立方米调整为1.3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1.90元立方米调整为2.20元立方米;洗车场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2.10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自备水源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30元立方米。

  从2018年6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5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1.3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2.20元立方米调整为2.30元立方米;洗车场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2.40元立方米调整为2.50元立方米;自备水源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1.3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

  根据居民不同的保障功能,绵阳中心城区居民用水阶梯水量设置为三级。

  第一级,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16立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用户,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终端水价格为2.86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下同),2018年6月1日起,终端水价为2.96元立方米。以此时间节点为准,第二级,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16立方米至300立方米的居民家庭用户,终端水价分别为3.82元立方米和3.92元立方米;第三级,每户每年用水量在300立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用户,终端水价格分别为6.68元立方米和6.78元立方米。

  绵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充分考虑了多人口居民家庭和部分困难群众用水的实际情况。居民家庭用户(含出租屋)每户人口按4人及以下计,超过4人的,凭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按每增加1人,在各级水量上限基础上每年增加54立方米。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和市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每户每年用水量在96立方米以内(含96立方米)的,供水企业在抄表计量时全额免收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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