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法院:买房后得知房屋竟因开发商债务将被拍卖,买房人能否请求不予强制执行?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2-03-02 17:34:39 编辑:陈宣海 点击:
交钱买房入住后,得知所购买房屋竟因开发商的债务将被法院拍卖,此时购房人能否申请法院判决不得执行?近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8年,刘某购买泸州某房地产公司修建的住房一套,并支付了首付款335280元,余款24万元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当年,开发公司交付了房屋,刘某一家人随即装修入住,但房屋尚未过户至刘某名下。因该开发公司负债累累,多名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涉房屋因在开发公司名下而被查封。刘某即向法院起诉,请求不得执行其所购买的房屋。

法院认为,案件争议焦点为原告刘某就案涉房屋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从案件查明的事实来看,首先,刘某在案涉房屋被查封前即与开发公司签订了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其次,案涉房屋在被查封前即已完成交付,刘某已装修入住,合法占有了房屋;再次,刘某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335280元,并已将剩余房款24万元按照法院的要求交付法院用以执行;最后,案涉房屋未能办理过户登记并非买受人刘某自身原因,而是因开发公司涉及多起执行案件所致。此外,开发公司的其他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均为一般金钱债权,在性质和内容上不具有优先性,不能对抗刘某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享有的物权期待权。最终法院判决不得执行案涉房屋。(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