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旌阳区:协作“交叉跟审” 提升案审质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6-19 22:38:20编辑:唐磊
“这次机构改革,我刚接手纪检工作,通过这种‘交叉跟审’模式,让我有机会参与审理其他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办的案子,让我既审了案子,又学到了本领,心里一下子就变踏实了。”德阳市旌阳区东湖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刘莉说。
近年来,旌阳区纪委监委积极创新案件审理方式,通过“实战练兵”,着力锻炼干部队伍,促进提高案件质量。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明确案件审理室直接审理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叉跟审”两种审理方式。对拟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且定性量纪无争议的案件采取“交叉跟审”的审理模式。对上级交办、疑难复杂或者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由案件审理室直接审理。
据了解,该区纪委监委将辖区内镇(街道)划分为三个片区,各片区内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组成审理组,由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担任审理组成员,各片区之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采取联组联片、相互交叉的方式审理案件。旌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全程指导、严格把关。“交叉跟审”采用不定时间、不定人员、新老搭配的方式,合理调配全区纪检干部资源,参与跟审的人员在审理室的指导下,一般在3至5天内就能完成案件审理。
通过改进案件审理方式,让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干部既能尽快掌握办案流程,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又能有效提高全区办案质量。自2020年4月开展“交叉跟审”工作以来,旌阳区纪委监委已有35件违纪违法案件通过“交叉跟审”的方式完成审理,案件在程序规范、条款引用、证据收集、事实定性、文书格式等方面进步明显,案件瑕疵率同比减少80%。
“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接触案件少,经验不足,在审理自己查办的案件时会出现思维模式固定、事实把握不清、定性不准、量纪不当等问题,开展协作‘交叉跟审’办案就要打破老办法,超常规出牌,互相监督相互提高。同时又达到实战练兵的效果,有效解决纪检干部‘本领恐慌’难题。”旌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