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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防部门作出“十六字”服务承诺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3-13 14:05:34    编辑:陈姝悦


  3月13日,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消息,全省消防救援机构近日面向社会郑重作出“有问必答、有需必应、有患必助、主动服务”的承诺,出台九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承诺“有问必答”:一是开通消防咨询服务。向群众解读消防政策法规,解答消防技术问题,帮助整改火灾隐患。群众可以通过96119或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向消防救援机构提问咨询,消防救援机构将记录在案,并及时回复解决。二是开设免费消防云课堂。消防救援机构通过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网络课堂、视频直播、线上答题等方式,对企业员工提供免费线上培训,重点讲解火灾风险、岗位责任、自查要点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及时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企业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承诺“有需必应”:一是优化消防安全审批服务。对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实行“容缺受理”“异地受理”“免费邮寄”和“预约核查”。申报单位在窗口或网上申报,消防救援机构与单位约定上门检查日期,在现场检查时补充申报材料。承诺审批时限缩减至法定时限的50%,建筑面积50平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300平米以下的其它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再申请。二是按需开展消防现场服务。复工复产企业需要消防救援机构到现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或指导服务的,可以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提出申请,消防救援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及时安排人员上门服务。


 
  承诺“有患必助”:一是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情节轻微、当场整改的,或在消防监督检查前已自查发现并启动整改措施的一般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不予处罚;对未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且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不责令停产停业和采取强制措施。二是开展隐患整改技术指导。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帮助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对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救援机构成立消防安全技术指导专家组,落实专人开展点对点上门服务、网上会诊,帮助企业有效管控风险、解决问题。对难以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指导企业落实特殊管控措施。


 
  承诺“主动服务”:一是主动开展网络消防监管。消防救援机构依托现有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了解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帮助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抓好消防安全管理。二是重点企业和涉疫重点场所定制服务。对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重点企业,消防救援机构将按照“一企一策”要求为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制定复工复产的《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精准指导服务。对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为防疫服务的生产和物流仓储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消防救援机构将通过专家指导的方式实施定制服务,帮助场所有效防控火灾风险。三是主动靠前看护服务。对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小微园区,指导基层网格力量强化区域日常巡查。视情派出消防专业力量实施前置备勤,与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实施联勤联动,提供靠前重点看护服务。

  为确保“十六字”服务承诺和九项配套服务举措落地见效,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高度重视,改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落实工作责任;要把承诺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在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守住消防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开展消防服务承诺活动;要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各级消防执法人员要将消防服务贯穿到今后的消防工作中,把群众满意作为消防工作的重要标准,实现服务制度化、长效化。对承诺履行不到位引发舆情或发生火灾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陈荣麒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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