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检护航 “3・15” 法治守护 “安心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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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检护航 “3・15” 法治守护 “安心购”

2026-03-1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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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密切协同,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设立普法宣传点位,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形式,围绕群众日常消费密切关注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老年保健品诈骗、预付卡消费陷阱等热点问题,耐心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

“心里有数、遇事找法,才不会遭‘套’。”干警用接地气的方言,结合真实案例,为现场群众生动拆解各类消费陷阱。针对老年群体,以“唠家常”的方式,揭露“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保健品诈骗套路,叮嘱老年人守好“养老钱”;面向经营主体,重点宣讲合法经营义务,引导商家诚信经营、规范从业。此外,干警们还详细介绍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鼓励群众主动监督、积极举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引导群众树立“遇事找法、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着力点,聚焦食品药品安全、老年消费、儿童用品、公共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不断深化“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履职,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联动,依法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为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荔+”检察官普法时间

消费维权渠道: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可自行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关键要点:保留好购物凭证、发票、聊天记录、商品包装、宣传广告等证据;遭遇消费欺诈、假冒伪劣、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维权;发现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线索,可向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刘桢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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