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情况通报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当前位置: 首页 >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情况通报

2026-01-07 16:59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为深入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泸州市检察机关将2025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5年10月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9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19件,占比21.3%;区县检察院填报70件,占比78.7%。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51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56件,占比22.3%;区县检察院填报195件,占比77.7%。

2026年,泸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堵住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风口”,不断完善有问必录、常态化核查倒查、责任追究等全链条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杨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