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第三批)
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将物业服务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三批)予以公开曝光,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依法依规履约服务。
案例一
2025年6月,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排查中发现,安居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将活动用房出租第三方、公共收益未进行公示等问题,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等相关规定。2025年6月,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上述问题线索移交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2025年7月,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8900元。
案例二
2025年7月,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暗访督查中发现,船山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等问题,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等相关规定。2025年10月,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立案,并开展进一步调查。
案例三
2025年7月,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暗访督查中发现,射洪市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未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等问题,违反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2025年8月,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上述问题线索移交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2025年8月,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立案,并开展进一步调查。
案例四
2025年7月,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暗访督查中发现,遂宁经开区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未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支情况等问题,违反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2025年8月,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上述问题线索移交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2025年10月,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立案,并开展进一步调查。
案例五
2025年7月,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暗访督查中发现,蓬溪县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涉嫌隐瞒业主共有收益等问题,违反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等相关规定。2025年8月,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上述问题线索移交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2025年9月,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立案,并开展进一步调查。(供稿方: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