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嘉陵区法院:倾心调解暖人心 两起纠纷“一次结”
近日,在四川南充市嘉陵区法院,劳动者文某接过民事调解书时难掩激动。同日,与文某同属一家用人单位的戴某,也通过调解拿到了拖欠的工资与经济补偿金。此次,嘉陵区法院仅用一次调解便成功化解两起经济补偿金纠纷,促成用人单位支付款项共计3万余元,真正实现矛盾“案结事了”,得到当事人一致认可。
据悉,戴某与文某因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拖欠工资,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虽仲裁支持了部分诉请,但二人对结果不服,遂向嘉陵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支付足额经济补偿金与未发工资。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考虑到案件虽标的额不大,却直接关系劳动者生计与企业经营——若判决后企业履行困难,不仅劳动者权益难兑现,还可能引发企业经营连锁问题,法官当即决定将调解作为首选方案。
调解初期,双方分歧尖锐:用人单位以经营困难为由表示无力支付,劳动者则因被欠薪、遭解雇情绪激动,态度坚决不让步。见现场氛围紧张,法官果断暂停调解,给双方“降温”。休息期间,法官发现劳动者提及在单位工作经历时言语间仍有不舍,且了解到该用人单位过往信誉良好,近期仅是因客观因素导致经营波动。
以此为突破口,法官重启调解工作:一方面向用人单位明确阐释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明晰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引导劳动者理解企业当前的实际困境,理性看待纠纷。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约定款项分期支付,法院同步出具民事调解书,为协议效力“保驾护航”。
“法院调解既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也给了企业喘息之机,我们将汲取教训,规范用工管理。”用人单位代理人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供稿方:嘉陵区法院 杨小华 周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