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创新构建涉诉民营企业“白名单”制度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路径,创新构建涉诉民营企业“白名单”制度。该制度整合一站式多元解纷、高效化审判执行、前置性履行担保等手段,着力深化法院、企业、群众“三方互信”机制,旨在高效实质化解民营企业涉诉纠纷,防范企业合规经营风险,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力。

眉山眉山发改委供图
贯彻“现代法治”理念,搭建司法优惠框架
东坡区人民法院强化审判资源的精准调配与高效利用,以“院企互信”为路径,持续释放司法善意。以园区“法官工作站”和“一企业一法官”联络机制为前沿,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带动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在深入调研民营企业发展状况与司法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涉诉民营企业“白名单”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工作,依据“白名单”企业讼标具体案由,精细化识别纠纷复杂程度,针对性实施“多元解纷”“繁简分流”,直击矛盾核心,以协同发力的司法服务模式,提升涉企纠纷化解质效与速度。
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催生市场发展活力
积极推进线上诉讼,引导“白名单”企业实现主要诉讼事项“一网通办”。涉诉“白名单”企业享有诉讼风险评估、类案结果提供等司法服务,法院可为其提供精准个性化的解纷方案。兼顾案件审理质量与时效,确保“白名单”企业案件高效优质审结,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构建“权责一致”体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建立激励与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明确“白名单”企业应当自愿提供相应资产作为涉诉履行担保;进入诉讼程序后,企业需要积极主动配合法院查明事实,不得恶意拖延办案进程;案件审结后,严格依法自动履行或主动协助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发挥规范市场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明确民营企业纳入“白名单”期限不超过1年,强化动态管理。
突出成效
东坡区人民法院制定的《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涉诉民营企业“白名单”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并新增“动态管理”退出机制的七种情形的条款。2024年,共为 9家“白名单”民营企业释放流动资金32168.8万元,“白名单”企业涉诉案件纠纷在院时间由180天缩短至60天,涉诉案件自动履行率实现100%,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2%,充分彰显该制度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眉山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