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提交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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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提交时间延长

2025-11-1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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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云资源原因造成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拥堵,部分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项目申报书。经研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决定延长2026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提交时间,具体内容如下:

一、科技厅将对信息系统云资源进行调整部署,于10月17日6时恢复项目提交。

二、10月16日6时前已开始填写申报书的项目负责人,可于10月18日6时前继续编辑和提交申报书。10月16日6时未开始填写申报书的项目负责人不能新申请项目。

三、项目单位可于10月18日18时前,审核并提交申报书。

四、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的时间不变。

02

四川省拟推荐申报2025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名单公示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349号)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现将四川省拟推荐申报工信部2025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名单予以公示,自2025年10月16日起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科技厅产业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度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拟推荐申报名单

03

《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部分条款申报工作已启动

来源:创业天府

按照《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四川天府新区关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相关文件要求,四川天府新区科学技术局将启动部分条款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申报条款及内容

(一)第八条建设成都科创生态岛创新转化平台,支持方向2:支持科技服务机构举办或承办以成果转化为主题的赛事、论坛、项目路演、对接交流等活动,对取得主管部门备案的,按照实际投入的50%给予每场活动最高10万元资助。

(二)第十二条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提能发展,支持方向1:支持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

(三)第十三条支持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培养技术经纪人、科技咨询师,对新增培养初、中、高级或相应等级技术转移人才的,分别按照培训费用的30%、40%、50%给予补贴,单个主体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支持对象

(一)合法经营、符合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主导产业和科技创新重点方向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和违规事件。不存在欠税或拖欠直管区相关部门及平台公司载体租金费用等情形。

(三)申报单位正确履行统计填报义务,配合开展了企业年报、研发投入统计、火炬统计、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等统计填报工作。

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

(一)第八条建设成都科创生态岛创新转化平台,支持方向2。

1.申报条件

(1)活动须由科技服务机构举办或承办。

(2)先登记后备案,申报单位至少在活动前15个工作日,向主管部门提交《活动登记表》,活动后根据通知要求在线上平台提交相关资料,经评审通过后予以资金拨付。

2.支持标准

经评审择优,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以“后补助”形式按照实际投入的50%给予每场活动最高10万元资助,同一机构年度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二)第十二条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提能发展,支持方向1。

1.申报条件

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是指 2023年以来经国家、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或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2.支持标准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第十三条支持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

1.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运营情况良好,与参训技术经纪(理)人或科技咨询师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

2.支持标准

对新增培养初、中、高级或相应等级技术转移人才的,分别按照培训费用的30%、40%、50%给予补贴,单个主体每年补贴。

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间

本条款通过“天新通”平台在线申报。

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00-2025年10月31日17:00。逾期未完成申报的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一)登录账号:已注册“天新通”账号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天新通”进入“政策通”页面,点击下方“申报入口”;未注册账号的企业,须先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及“绑定企业”相关操作。

(二)点击申报:点击“申报入口”或“查看更多”,在政策申报模块下点击“2025年关于加快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按照成果转化主题活动举办或承办补贴、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提能发展、支持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对应事项进行申报,点击“立即申报”。

(三)填报资料: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中各项数据,点击“下一步”;按要求下载附件模板,并填报、上传相关附件资料。资料填报后,可在“个人中心→政策通→申请政策记录”里查看或修改被驳回的资料。

(四)等待审核结果及资金拨付结果:

1.易申快享类项目:提交申报后,请企业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可登录“天新通”,在“个人中心→政策通→申请政策记录”里查看。公示通过后,请配合提供发票等资金拨付要件,等待部门拨款。

2.免申即享类项目:“免申即享”相关通知事项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收到短信通知后,请配合提供发票等资金拨付要件,等待部门拨款。

提示:请各单位提交资料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审核情况,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并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系统。因逾期修改或逾期提交导致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供稿: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刘桢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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