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德阳一市民撞坏隔离桩逃逸,被罚款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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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德阳一市民撞坏隔离桩逃逸,被罚款又赔偿

2025-08-0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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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阳市民徐某(化名)因驾车撞坏德阳峨眉南路西侧4段隔离桩后逃逸,被交警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并被责令赔偿隔离桩修复费用。

8月5日上午,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上述隔离桩变形、损坏,立即通过城管指挥中心排查并报警。经查,事故系徐某驾车操作不当所致。事发后,徐某心存侥幸未停车报警,直接驾车离开。

交警接警后迅速锁定肇事车辆,于当日下午依法传唤徐某接受调查。面对证据,徐某承认过失,其行为已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针对徐某损坏市政设施且肇事逃逸的行为,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如下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对其逃逸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依据《民法典》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徐某需承担市政设施损坏的赔偿责任,责令其赔偿隔离桩修复费用。

据悉,徐某的错误认知具有一定代表性——他认为“没人看见就无需赔偿”。但法律明确规定,损坏市政设施无论是否故意都要赔偿;发生涉及市政设施损失的事故,必须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逃逸将面临更重处罚;故意破坏市政设施可能面临拘留、高额罚款,情节严重(如造成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还会触犯刑法,涉案数额达5000元以上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在旌湖两岸大量安装硬质隔离设施,旨在整治行人和机动车并行乱象,消除市民游玩散步的安全隐患,创造良好休闲环境。破坏这类设施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直接威胁行人安全。

城管部门借此提醒广大市民:安全驾驶、杜绝分心可从源头避免事故;不慎损坏市政设施务必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配合处理并承担赔偿,切勿逃逸;发现故意破坏、盗窃市政设施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可劝阻,并拨打110或12345举报,共同守护城市家园。(供稿方:德阳市城管执法局谢宇)

【责任编辑: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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