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法院:“突维·之执”再接再厉 三日战果丰硕
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从6月18日起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开展“突维·之执”涉民生专项行动以来,不松劲、不懈怠,再接再厉,全力出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取得了丰硕的战果。在持续三天的行动中,共计出动干警108人次,出车21台次,拘传29人,司法拘留1人,扣押车辆2量,查封房产10处,成功促成和解8件,执行完毕16件,执行到位金额102.04万元。
酒桌上逮现行 当晚还清借款
2024年4月,家住南充的冉某因拖欠他人借款不还,被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冉某在十日内归还借款2700元,判决生效后,冉某仍不归还,债主遂向顺庆法院强制执行。
顺庆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冉某履行债务,但冉某迟迟未予履行。“突维·之执”涉民生专项行动开展后,法院“执行110”于6月19日8点半左右收到信息,得知冉某正在嘉陵区某饭馆与人吃饭。“执行110”干警立即出警,赶赴饭馆把正在饭桌上喝酒的冉某逮了个现行:“冉某,你欠钱不还,还有心情在这里喝酒?”“你们是……”“我们是顺庆法院干警,因为你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现在依法对你进行传唤。”
其后,“执行110”干警将一脸惊愕的冉某传唤到了法院。在法院,执行干警对冉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他:“今天你再不还钱,法院马上就对你司法拘留。”“法官,你莫拘留我,这让我的那些朋友知道了,今后咋‘混’,咱可丢不起这人,我马上还钱。”说罢,冉某当即打电话筹钱,并于当晚全额打入了法院案款账户。至次,该案得以成功执行完毕。
货款拒不偿还 司法拘留15日
2024年3月,经营商店的赵某因拖欠货款被债主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起支付货款285.5万元,判决生效后,债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赵某履行债务,但赵某却以没钱为由一直不予履行。本次“突维·之执”涉民生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于6月20日凌晨5时来到了赵某的商店门前守候,将赵某逮了个正着,然后传唤至法院。
在法院,执行干警查询了赵某的手机转款记录,并再次通知赵某履行付款义务:“赵某,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你有义务履行,现在要求你按判决支付拖欠的货款。”“我现在没钱。”“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现对你采取拘留15日的处罚。”随后,执行干警将赵某押送拘留所予以了拘留。
追查财产线索 执结7年老案
2018年,家住南充的余某与赵某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赵某向余某返还购房定金300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并未返还,余某遂向顺庆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案件后,采取了各种查询措施,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处于暂时执行不能的状态。近期,顺庆区检察院发来司法建议函,称通过大数据查询得知赵某于2024年3月购买了汽车一辆,建议恢复执行。
法院遂即予以了调查,发现赵某确实购买了汽车,立即对汽车予以了查封,并且电话联系赵某:“赵某,你有钱买车,却不还款,属于有财产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其行为可能涉嫌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犯罪。现在通知你,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有可能对你追究刑事责任。”“别,别,别!你们千万别抓我坐牢,我这就去想办法解决。”赵某赶紧说道。
不久,赵某赵某筹集齐了全部款项,并打入了法院的案款账户。6月18日,法院的案款账户确认收到了赵某交付的资金。6月19日,法院将钱支付给了余某。至次,这起持续7年之久的纠纷,在本次“突维·之执”涉民生专项行动中,终于得以成功了结。
下一步,顺庆法院将继续勇往“执”前,持续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始终保持涉民生案件执行高压态势,用好用足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纳失、限高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回应群众的民生期盼,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宗旨。(供稿方:顺庆区法院 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