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雅安法院两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
近日,《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出版发行,雅安法院两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分别为《股东知情权客体范围、行使时间和地点的认定——某贸易公司诉某电力公司股东知情权案》和《保证保险合同保险费以及违约金的认定——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郭某保证保险合同案》。
据了解,《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由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编撰的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级案例载体,刊载从全国法院系统典型案例中择选的各类精品案例,在指导司法审判、服务法学研究、促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入选的案例具有较强的参考性和权威性。
附两案例:1、股东知情权客体范围、行使时间和地点的认定——某贸易公司诉某电力公司股东知情权案。该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公司纠纷(编写人: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程冰梅、姜孟丹宝兴县人民法院彭波)
2、保证保险合同保险费以及违约金的认定——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郭某保证保险合同案。该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保险纠纷(编写人: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高飞)(供稿方: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