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之名 与法同行丨仪陇县检察官送法进校园 护航学子成长之路
法治为剑,护佑青春;使命如磐,勇立潮头。5月 20日,南充市仪陇县检察院以法治副校长聘任为契机,党组书记、检察长龙晓波率德乡“护苗人”走进宏德中学,为全校师生送上法治“营养餐”,筑牢未成年人成长“防护堤”。
宏德中学校长黎万俊向龙晓波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聘任现场,法治副校长龙晓波传递法治承诺:“以法为盾护成长,用心为灯引方向!”他以“三立箴言”为青少年成长锚定坐标:要立心于信,敬畏规则,做“心中有尺”的践行者;要立行于明,明辨是非,做“眼中有光”的思考者;要立志于远,向阳而生,做“脚下有路”的追梦者。
随后,德乡“护苗人”刘丹以《拒绝校园欺凌护航健康成长》为题开展授课,剖析真实校园欺凌案件,为同学们敲响“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警钟,通过互动提问,引导同学们积极参与,法治的力量在交流中层层传递。
近年来,仪陇县检察院将法治副校长履职深度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数十万中小学生受到法治洗礼,用“专业 +温度”的组合拳,为青少年成长注入强劲法治动能。下一步,仪陇县检察院将“量身定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教育格局,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供稿方:仪陇县检察院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