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在四川泸州举行检察侦查调研座谈活动
为深入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检察侦查工作总要求,4月25日,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在四川泸州举行检察侦查工作调研座谈活动。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王光月出席并发言,四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杰,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长缨致辞,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5个省级检察院以及2个市级检察院代表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分管检察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和检察侦查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活动。
王光月厅长指出,当前,检察侦查工作要准确把握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的“三个重要”的职能定位,坚决贯彻“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总要求,坚持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检察侦查案件。在具体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检察侦查案件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既要严格依法履职坚持有案就办,又要注重提升办案质效,做到“量”与“质”的有机统一,“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全面履职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既要坚持依法全面履职,同时又要突出重点领域案件的专项查办;三是独立作战与发挥侦查一体化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检察侦查部门为办案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善于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四是机动侦查与直接侦查的关系,坚持以直接侦查为主,机动侦查要严格把握法定条件和标准,重点办理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典型案件;五是传统侦查手段与现代办案手段的关系,做到守正创新,在发挥好传统侦查手段优势的同时,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侦查工作中的深度应用。
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5个省级检察院以及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分管检察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分别就近5年以来的办案情况、主要经验做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办案场所有关情况、信息化建设做了介绍,并就当前检察侦查工作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如何加强和改进检察侦查工作进行充分的座谈交流。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副厅长徐伟勇主持调研座谈活动,并针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标准的修订、侦查信息查询机制的构建等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