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4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全面启动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当前位置: 首页 >

四川省2024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全面启动

2025-04-21 13:32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4月18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召开2024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动员暨培训会议,部署年度评价工作,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有关省直部门(单位)、各市(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充分发挥评价工作的督促与引领作用,持续推动政务、法治、要素、创新“四大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议现场)

会上,成都市、绵阳市、遂宁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作交流发言,第三方评价机构就评价指标体系、标准规则、组织实施方法进行详细讲解,并逐项开展专题培训。

营商环境评价是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激发区域经济活力、回应企业诉求、推动改革落实的重要手段。四川已连续7年开展此项评价工作,通过从“照搬跟学”到“特色融入”,再到如今“全面创新”的探索实践,构建形成了具有四川特色的评价指标体系。

此次评价严格遵循《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坚持静态现状与动态改善相结合、全国可比与地方创新相兼顾的原则,突出四川特色工作和经营主体满意度,围绕“政务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4个一级指标及20个二级指标,通过数据采集、明察暗访、问卷调查、企业座谈等线上线下方式,全面检验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意见的实际成效,深度挖掘各地特色亮点和创新经验,精准反映企业和群众实际感受,进一步推动以评促优、以评促改。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树牢“任务共担、工作联动、服务协同”理念,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高质量完成评价任务。同时,会议强调严肃评价纪律,明确不得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市、区)一级,不得与考核奖惩挂钩,不允许增加基层负担。第三方评价机构要严守纪律和保密要求,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客观。

【责任编辑:杨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