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解读《四川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029年全面完成 省财政厅解读《四川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4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从9个方面明确了30余项重点任务,并提出了4项配套措施,通过“1+N”的方式,确保一批标志性改革事项在2025年落地实施,到2027年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到2029年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9日下午,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就《总体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进行了解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四川省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现代财税体制框架基本确立。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完善财政科学管理制度机制,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厅牵头起草了《总体方案》。
2025年4月,《总体方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围绕9个重点领域部署改革任务。在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面,通过完善收入分享体制、规范支出责任划分、健全转移支付制度等举措,进一步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在推进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方面,通过健全统计报告制度、构建价值评估体系、分类推进盘活利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举措,全面夯实家底、规范管理,释放资产资源价值潜力,加快“资源到资产、资产到资本”转变,提升国有“三资”管理水平。在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面,通过明确支出安排序列、强化基础支撑保障、分类分层编制预算、完善预算审核机制、健全财力统筹模式等举措,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增强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能力。
在推进财政支持发展方式改革方面,通过完善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三类体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和产业项目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撬动各类资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在推进国库资金管理改革方面,通过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测管理、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制度等举措,提升国库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增强库款保障能力和财务报告的决策支撑功能。在推进财政绩效监督管理改革方面,通过推动绩效监督地方立法、压实绩效监督管理责任、深化全过程绩效管理、推进财会监督提质增效、强化绩效监督结果应用等举措,增强绩效监督权威性和影响力,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在推进地方债务管理改革方面,通过建立政府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施区域平衡制度、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以及强化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系列举措,统筹推进“促发展”和“防风险”。在推进国有金融和文化资本监管体制改革方面,通过推动分级授权管理、推进现代化公司治理、健全考核分配机制等举措,形成现代化、市场化、法治化管理机制,支持国有金融和文化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面,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管机制、推动需求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化行政裁决机制等举措,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总体方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强调系统集成、总分结合。通盘考虑改革的点线面和时度效,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近期部署的财政领域重点改革事项一并纳入,避免改革碎片化。同时,以《总体方案》为统领,若干专项方案为支撑,形成“1+N”改革框架体系,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工作。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先立后破。对制约全省财政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症结,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把握“立”与“破”的辩证关系和承接顺序,做好财税体制改革新旧模式的有序衔接和转换,保证政策连续性和精准性。三是聚焦激发活力、均衡协调。以优化体制机制为着力重点,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考虑各级次、各区域发展实际和利益关切,一方面持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另一方面强化“奖勤罚懒”导向,对贡献大、增长快、有潜力的地区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政策执行协同落地,共性问题系统解决,改革红利均衡释放。四是坚持法治思维、蹄疾步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及时将预算绩效、财政监督等领域成熟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固化改革成果。统筹“蹄疾”与“步稳”,对论证清楚、条件成熟的改革抓紧实施,力争率先取得突破;对情况不清、底数不明、没有实践经验的改革,深入研究、稳慎推进,确保改革前后运行平稳。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