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打击斩断黑色产业 跨省协作筑牢电子烟监管防线——四川南充“3·13”特大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案侦破纪实
2025年1月3日,在四川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内,法槌声铿锵落下,主犯周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场历时1年零9个月,横跨四川、云南、广东等10余省市的特大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网络案件,在烟草、公安等多部门协同攻坚下圆满收官。
该案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2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获刑,其中4人刑期超五年,成为电子烟纳入监管以来,南充市判刑人数最多、覆盖地域最广、链条打击最全的涉烟犯罪典型案例。
一丝不苟:夜市线索牵出全国网络
2023年1月,南充市顺庆区1227广场夜市,几处隐蔽摊位上的“调味类”电子烟引起了顺庆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科长警觉。“这些电子烟包装花哨,却无生产标识,极可能是伪劣产品。”他回忆,当时电子烟已经纳入监管范围,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
随后,顺庆区烟草专卖局迅速启动调查,通过大数据筛查锁定嫌疑人冯某。调查显示,冯某曾经营电子烟门店,2022年10月电子烟监管新政实施后,因合规产品利润骤降,转而通过地下渠道采购“三无”电子烟,仅半年交易频次便超百次,非法获利数十万元。2023年3月13日,南充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部门成立“3·13”专案组,一场跨省追缉就此展开。
抽丝剥茧:从零售端直捣生产源
冯某到案后,专案组顺藤摸瓜,发现其上线李某、谭某等人形成多层分销网络,利用虚假身份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交易,资金流最终指向广东深圳的周某某团伙。
“周某某极其狡猾,采用‘人货分离’模式,在深圳租赁民房作为生产窝点,通过物流将伪劣电子烟分销至全国。”专案组成员介绍,该团伙分工明确,周某某负责统筹生产,陈某管理资金,林某某负责技术调配,形成“生产—包装—销售”一体化链条。2023年3月27日,专案组在深圳宝安区突袭窝点,现场查获伪劣电子烟弹7万余颗、生产设备7台及原材料1.5吨,货值超300万元。
攻坚克难:数字思维推动案件突破
面对犯罪团伙的隐蔽化、网络化特征,专案组依托“数字专卖”平台,对10万余条资金流水、物流信息进行穿透分析,绘制出涵盖6层结构的犯罪网络图谱。“资金流向显示,周某某团伙年交易额超千万元,下游涉及20余个省市,甚至渗透至偏远乡镇。”南充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负责人指出。
案件侦办中,公安、烟草、市监等多部门建立“情报共享、联合研判、同步打击”机制,有效破解了电子烟犯罪取证难、溯源难等问题,并成功在成都、大理、宜宾等多地同步实施收网,查获伪劣电子烟4000余盒,捣毁储存窝点13个。
重拳震慑:法律底线不容挑衅
伪劣电子烟的危害远超想象,检测显示,涉案产品重金属超标,部分甚至非法添加大麻素、依托咪酯等违禁成分,严重危害青少年健康。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负责人表示:“此类犯罪暴利高达300%,不法分子常以‘时尚’‘无害’为噱头诱导未成年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此案的判决突显了司法层面对电子烟犯罪的“零容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主犯周某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十年,其余19名从犯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罚没违法所得总计490余万元。
夜幕降临,顺庆区1227广场夜市依旧熙攘,但曾经的伪劣电子烟摊位已不复存在。“打击涉烟犯罪如同治病,需‘治已病’更需‘防未病’。”南充市烟草专卖局表示,随着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这座川北城市正以“3·13”案件为范本,持续深化电子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