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查处自动售卖机销售过期食品案
近日,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在某自动贩卖机处购买到超过保质期的饮料。执法人员迅速响应,立即前往该自动贩卖机进行检查,发现机内仍有同款同批次过期饮料5瓶。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过期食品实施了扣押,并对自动售货机进行全面排查,暂未发现其他过期食品。同时,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其余的自动售卖机开展全面排查。
经调查核实,某公司与某校签订了自动售卖机投放协议,在该校指定区域投放一定数量的自动售卖机进行经营,是自动售卖机的实际经营者。通过大安区消委会调解,该公司已对投诉人进行了退款和赔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大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自动售卖机在各大景区、酒店、学校等公共场所广泛存在,且呈现分布分散、无人值守的特点。经营者往往对其重视不足,忽视管理,导致产生投诉。消费者遇到问题也常因无处求助而感到困扰。据不完全统计,大安区自动售货机已超300台次。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大安区消委会提醒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应加强管理:
加强货品管理。合理采购,根据季节、消费者口味等因素进行采购,避免过度采购导致滞销而过期;严格入库检查,确保货品无过期、变质等情况;定期清理自动售货机内的货品,防止过期食品售出。
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巡检,提高巡检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货品台账,明确管理责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粘贴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并在自动售货设备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大安区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在通过自动售货机消费时,应选择“有合法资质”的设备;关注设备是否符合所售食品的存储要求;购买产品时查看保质期。如发现过期等问题食品,可拨打12315或12345及时投诉举报。(供稿方:自贡市大安区委宣传部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