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印发《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 推动评价制度化规范化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印发了《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优化全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指引。
评价更科学,推动评价体系制度化
“营商环境评价不仅仅是一项评估工作,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四川省发改委营商环境优化处杨亚辉介绍,本次《办法》的出台,是对四川省六年来营商环境评价经验的全面总结,也是推动评价体系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本次《办法》共七章30条,涵盖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结果运用、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首次从制度层面明确了营商环境评价的职责分工和实施流程,确保评价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过去,评价工作的标准和规则更多依赖于政策指引,现在通过《办法》的正式发布,使评价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杨亚辉介绍道。
《办法》规定,省发改委负责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统筹,具体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开展,数据主要来源于公开数据、系统调取、企业调查和实地调研,并采用交叉验证、溯源复核等方式进行核验,确保数据客观、真实。
杨亚辉在采访中提出,现阶段全省评价工作的目的主要在于以评促建、以评促优,通过评价鞭策市(州)积极作为、省直部门主动发力。我们将评价一直强调的过程公开透明、不考不答不汇报、多维印证不失真的理念融入到评价办法中,推动评价体系制度化和规范化。
同时,《办法》中提到,评价结果不作简单排名,而是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梯队,并通过问题反馈、典型案例推广、政策优化等方式,帮助各市(州)对标对表,推动全省营商环境的整体提升。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副院长郑泰安指出:“《办法》文本质量很高,内容具有前瞻性导向、内驱导向、四区导向、主体导向和公信力导向,同时又有四个创新点:一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二是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三是可读性和可用性的统一,四是硬保障与软保障的统一。”
六年探索,四川营商环境评价的实践升级
“评价工作主要围绕谁评、如何评、评什么、评后怎么办,从这几个维度来看,四川的营商环境评价经历了‘跟跑’到‘领跑’的升级。‘跟跑’不仅意味着沿用世行、国家评价体系,同时也是四川在扎根本土优化后进行的跟进优化。而‘领跑’则体现在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的六个导向上,即价值导向、需求导向、质量导向、效果导向、开放创新导向以及减负增效导向。”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长姜晓萍在接受采访中表示。
为让评价体系更符合本地实际,姜晓萍教授团队自2021年牵头开始课题研究,着手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构建更具四川特色的评价指标。在优化过程中,评价体系新增“民营经济”“开放合作”等一级指标,并首次开展外资企业营商环境评价,以更全面地反映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的营商环境感受。与此同时,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的权重逐年提升,从30%提高到40%,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的价值理念,使评价结果更具客观性和指导意义。
2024年,四川省提出“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并据此调整评价体系,将政务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作为一级指标,强化企业运营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考量。
“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提高审批效率,更重要的是降低企业的整体经营成本,让企业能更安心地发展。”姜晓萍指出,新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了对企业经营成本的考察维度,并通过数据分析与企业反馈的结合,精准发现各地优化空间,为企业降本增效创造更优的发展环境。
以评促改,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
“我们希望通过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帮助四川打造更加公平、高效、透明的营商环境。”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四川省将继续深化改革,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推动政策优化和服务升级,让更多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为四川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