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公安交警提示:假期来临,请高度关注孩子交通安全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4-01-23 11:26:08 编辑:刘军 点击:
寒假来临,属于中小学生的欢乐、自由时光已经开始,但也正因为没有学校的约束,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就显得更为重要。泸州公安交警部门经综合分析评判,发现中小学生出行主要存在三类风险。
横过道路时的安全风险
中小学生在横过道路时,往往都是安全风险最大的时候,这是因为孩子们思想比较单纯,考虑问题较为简单,对危险的防范意识不强。例如:一些孩子横过道路不注意左右观察,直接通过;一些孩子横过道路走到路中间又突然折返往回跑;一些孩子从停车路边的车辆前部等遮挡了视线的地方突然跑出来等。
2022年10月13日,魏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龙马潭区胡市镇时,遇放学途中的7岁学生张某突然横穿马路发生碰撞,导致魏某、张某不同程度受伤。
2023年7月30日,李某驾摩托车行驶至龙马潭区石洞某街道时,一名小孩突然冲出,摩托车避让不及,与小孩发生碰撞,造成小孩受伤。
玩耍时的安全风险
一些孩子在假期外出玩耍时喜欢蹲在地上,如果蹲的地方不对,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例如:蹲在停放的车辆周边或者蹲在车辆过往较多的地方等。
2023年5月5日,在泸州龙马潭区一所幼稚园门口,杨某接到4岁的孙子后疏于看管,小孩在一辆车前方空地埋头玩沙。驾驶人张某在启动车辆后观察不足,直接从其身上碾压过去。
乘车时的安全风险
现在的中小学生有部分是乘坐公交车或者家长开车、骑车接送,在接送过程中就存在着一些安全风险。例如:孩子乘坐公交车时站在车道上,车辆行驶中将身体的一些部位探出车外;家长骑摩托车或电动车接送孩子不给孩子戴上安全头盔、让孩子侧身乘坐甚至背身乘坐等。
2023年5月12日,钟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江阳区前进上路X弯道路口时,与余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摩托车驾驶人余某及乘车人胡某某由于没戴安全头盔,多部位受伤。
除此之外,一些中小学生喜欢使用自行车、滑板、平衡车、旱冰鞋在道路上穿行,在路边嬉戏打闹、相互追逐或者边走边看书籍、手机,这些行为都增大了交通安全风险。
目前,寒假已经来临,泸州公安交警根据中小学生交通特点,发出四点安全提示:
一、过街要走斑马线,一停二看三通过。在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要注意“一停二看三通过”,即横过道路前要在路边停下来,然后左右看下,最后在确保安全了才通过;要从视线开阔的地方横过道路,不要选择从遮挡视线的地方通过。
二、警惕车辆有盲区,远离事故防危险。车辆周围有许多地方驾驶人是看不到的“视野盲区”,中小学生个子较矮小,加上蹲在地上时,更不能被车辆驾驶人看见。因此,家长要教育孩子,在玩耍时一定要远离车辆,不要在路上、停车场等地方玩耍或长时间逗留。
三、乘坐汽车不外探,骑乘摩托戴头盔。车子在行驶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避免因车辆颠簸、急转弯被抛出车外或者被车外的一些物体刮到、碰到;家长在骑摩托车或电动车接送孩子时,一定要给孩子配备一顶合格的儿童安全头盔,要让孩子正向骑坐。
四、骑车上路要守规,多人同行须谨慎。未满12周岁的,不得单独骑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周岁的,不得骑电动车上路;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同时,马路不是游乐场,嬉戏追逐易招祸,多人同行时一定要更加谨慎小心、注意观察。另外,孩子在夜晚行走时,最好在身上张贴反光标志或穿着带反光标识的衣服,“被看见、才安全”!(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