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检察院:一心一“益”,为公为你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01-05 12:49:11 编辑:刘军 点击:
近年来,泸县检察院始终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工作重心,积极能动履职,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一长一河筑牢警戒线
“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泸县地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区,依偎在川南明珠玉蟾山下,濑溪河、九曲河环城而绕,境内有大小溪河44条,水库132座,河库众多、水系发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对于长江流域综合治理有重要作用。
自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泸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探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着力点,与毗邻的重庆永川、荣昌、大足等5地共建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依托川渝政协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共同推进跨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的保护、修复,开展污染防治、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水质修复、环保宣传等活动,助推濑溪河流域治理修护、绿色发展。2022年,联合川渝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水污染等问题常态化开展同防共治,共同巡河3次,互移案件线索3件,河长巡河13次。目前,已办理濑溪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20余件,跨区域办案9件,督促当事人执行增殖放流各类鱼苗30余万尾、复种各类树植500余株。
泸县检察院检察长作为海潮河河长,常态化开展巡河工作,发现海潮河主要水源地鱼儿滩水库水质不达标问题,依法提起泸州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并推动全县清理水库(塘坝)水质污染问题。
此外,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探索采用行政检察监督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职。与县生态环境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专门负责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附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已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
一府一院守护生命线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
泸县是四川省粮食生产大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县、国家龙眼优势区域布局重点县。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对于确保粮食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泸县检察院注重通过个案办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整合当地人民政府与行政执法部门在组织协调、人力资源、物资保障等方面的执行优势,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土地资源保护长效长治。
与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关于加强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着力解决泸县违法占地修建问题,共同推进土地、矿产、林地等领域资源保护。大力开展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截至目前,共办理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以个案监督推动类案整改,有力助推全县集中整治乱占耕地问题178处,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面积433亩。
2022年在全县开展“乱占耕地顶风违建专项治理”和“卫星执法图斑整改专项治理”监督活动中,共办理涉土地类公益诉讼监督案件1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份;助推全县拆除违法建筑103处,恢复耕地180.16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16.89亩。
此外,2022年,泸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快速办理非法猎杀国家一级珍惜保护动物彩鹮案。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办理涉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凝聚监督合力,共同护航公益事业,同泸县政协会签《民主监督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暂行办法》,实现政协民主监督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促进检察监督提质增效,已就9件提案开展转化办理工作……
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3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
在下一步工作中,泸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在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妇女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十三个方面扛起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实效。(闵捷 卢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