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食安办提醒:农村自办宴席加工服务者 需要办登记
时间:2020-01-06 11:17:51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田佳平
“腊八”之后,距离过年越来越近了。如今,仍有不少人选择办一场农村宴席,大家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一顿。为有效防范农村群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成都市食安办发出提醒: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应前往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
根据《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应按照食品摊贩进行管理。农村群宴专业加工服务者应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前往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此外,全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的“三小”监管平台,统筹归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摊贩的相关信息,并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完善监管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食品经营安全执法行动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子行动。该行动以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馆、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网络订餐等为重点业态,以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食用农产品、散装白酒为重点品种开展清理整顿。统一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打击销售不明来源散装白酒的行为,严查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信息不真实误导消费的方便食品,严查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同时,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进行严格检查,坚决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对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场所)开展重点检查,对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回收利用废弃油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不明来源食材等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查和处理。(王静宇)
根据《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应按照食品摊贩进行管理。农村群宴专业加工服务者应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前往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此外,全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的“三小”监管平台,统筹归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摊贩的相关信息,并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完善监管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食品经营安全执法行动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子行动。该行动以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馆、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网络订餐等为重点业态,以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食用农产品、散装白酒为重点品种开展清理整顿。统一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打击销售不明来源散装白酒的行为,严查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信息不真实误导消费的方便食品,严查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同时,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进行严格检查,坚决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对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场所)开展重点检查,对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回收利用废弃油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不明来源食材等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查和处理。(王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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