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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4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3-31 10:37:49    编辑:李光超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今日(3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总审计师王道树介绍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是发布会文字实录: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衷心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以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通过你们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致以崇高的敬意。
 

  税务总局党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当中,聚焦“优惠政策落实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添力、数据服务大局尽力、疫情防控工作加力”的工作要求,确保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大局努力作出税务人的贡献。
 

  明天就是4月份了。从1992年至今,每年4月份税务部门和社会各界都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普及税法和税收政策,以及推进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的宣传月活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境外的疫情蔓延扩散给世界经济带来不利影响,也给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带来新的挑战。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4月1日起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将立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这个主题,巩固拓展“四力”成效,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来再加劲、再发力,为服务“六稳”大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环境。与往年相比,税收宣传月将着力于在三个“更进一步”上下功夫:
 

  一是更加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很多纳税人是按季来申报的,4月份是疫情发生以来的第一个季度集中申报期。也就是说,国家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大量纳税人将在4月份纳税申报期集中体现享受。为此,税务总局昨天刚刚发通知,把4月份的征期从原来的4月20日延长到4月24日,并且以今天启动的税收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精准辅导力度、精准落实力度和精准服务力度,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切实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
 

  二是进一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税收宣传月本身也是办税缴费服务质量提升月。疫情发生以来,我们税务部门已经分3批推出了54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在巩固以往成效的基础上,我们还将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服务措施。比如宣传月,把往年只有30天的期限一直延长到50天,也就是从4月1日到5月20日,持续开展宣传活动,以促进政策的落实、服务的优化。再比如,我们针对疫情期间企业面临的供应链、资金链问题,应用税收大数据来帮助企业,对于产业链、供应链的问题寻找答案,助力他们复工复产。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们会同银保监会用“银税互动”来助力解决融资难问题,这些将在税收宣传月时更加聚焦、助力发力。
 

  三是更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我们将深入推进税务领域的“放管服”,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大局。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前期推出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各项措施,另外要加快建立税务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我们将切实推动各地税务机关履职担职,对企业的各种合理诉求要依法依规的、积极主动处理好,避免层层请示影响服务管理效率等等。
 

  总之,我在这里要诚挚地邀请媒体朋友们关注和参与到税收宣传月来,持续开展宣传报道,和税务部门一起把“带温度”的税费优惠政策送到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的手中。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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