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医保局召开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医保应急保障工作第二次会议。会议对疫情期间全市医保应急保障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要求全市医保部门要围绕疫情防控大局,非常时期采取非常举措,精心组织、部署、检查,督促各项保障措施落地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
根据疫情发生后上级医保部门和相关部门相继出台的《关于启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的紧急通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等文件精神,会议对疫情期间全市药品价格监测、患者医疗待遇保障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减轻患者医院垫付压力。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实施医疗救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再由财政资金全兜底。在1月25日已向被确定为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省、市级定点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预付基金共1000万元的基础上,立即安排向9区(市)县定点救治医院预付基金各100万元,并且治疗新型冠状病毒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以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做好疫情商品价格监测。要求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销售的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药物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商品进行价格监测,建立价格监测情况日报机制。
优化医保救治结算方式。在医保信息系统内临时增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治疗药品和项目编码,并且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医院收治确诊患者时,通过传送临时新增编码结算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费用结算。优化结算流程,缩短报销周期,及时结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参保患者医疗费用。对参保手续尚未办结、未领取社保卡等参保患者,沟通医疗机构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办法,切实保障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做好异地就医应急服务。对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办法,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不做调减,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同时,做好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应急服务,简化优化备案手续,启动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方式备案。
会议对全面做好下一步医保应急保障工作提了要求。
高度重视,践行为民初心。要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按照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责任担当,对标对表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做早做全做实做细,坚决落实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要求的各项保障责任。
认真履责,全力提供保障。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重形势,深刻领会“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将疫情防控医疗保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严格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充分发挥医疗保障部门的保障作用,做到站位高、落实快,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加强领导、做到靠前指挥。各级医保部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医疗保障各个环节。要全面细致分析研判形势,预付救治资金,超常规落实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开辟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器械采购供应保障绿色通道。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配备足够人员,做到春节假期经办服务不间断。
强化联动,建立日报制度。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联动,加强医保系统的上下沟通联络,积极做好与卫健、财政、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配送企业的联系。要全面收集掌握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加强调度、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天按时向市防控指挥部报送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严肃纪律,树立新医保形象。全市医保系统要严肃纪律,不得向医药机构要求提供优先医疗服务、防护用品药品;必须认真履职,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发布未经批准的信息和不实消息、不信谣不传谣,树立医保部门良好形象。(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