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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果冻成酒驾 都是网红惹的祸?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0-01-10 11:15:12    编辑:田佳平


  浙江一女子吃“网红果冻”成酒驾,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1000元到2000元罚款。此事引发网络热议。交警提示,即使食用前不知情,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达到规定的酒驾或醉驾标准,即构成酒驾或醉驾违法(据1月9日《新京报》)。

  交警的提示咋一听,让人觉得不够“人文”。女司机既没有故意饮酒,更不知道朋友给的“网红果冻”里含有酒精,只是出于好奇吃了几颗,结果因为造成交通事故,体内被检测出达到酒驾的酒精含量,据此就认定女司机属于酒驾并给予处罚,怎么看都觉得女司机有点“冤”。但稍加分析,又觉得女司机为此应当付出代价。

  现实生活中,很多食品饮料中的确都含有一定比例的酒精,即便是包装上没有标注,入口也不难察觉。尤其是酒精含量超过10%以上的果冻等食品饮料,用“一股子酒味”来形容也好不夸张。女司机在开车之前,食用朋友送给的“网红果冻”,尽管她不清楚果冻的酒精含量有多高,但在发觉“吃起来有酒精味”之后,就应该提起警觉不再开车。然女司机在已经感觉“头晕”时,任然继续驾车上路,最终撞上了道路护栏酿成了事故。

  应当说,女司机也是很“幸运”的,事故只造成了护栏和车辆受损,如果酿成伤亡事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女司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意外,很有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相比起眼下只是单方事故和受到的行政处罚,女司机也算是“躲过一场大劫了”。

  虽然女司机没有故意饮酒驾车,但在发觉“网红果冻”含有酒精之后,非但没有停止,反而连吃了三颗,并且在感到头晕之后任然驾车上路,这其中既有侥幸心理,更不排除在遇到交警查酒驾时,会拿“只食果冻没有饮酒”来为自己开脱。也正是出于这两种心理驱使,才使得她冒险上路。应当说,女司机被交警认定酒驾并因此受到处罚,确实也是“咎由自取”。

  我们都知道“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无论故意饮酒,还是“误食”含有酒精的食品饮料,给安全行车所带来的严重隐患都是相同的。咋听起来,交警的提示有点不合情理,实际上这既体现出执法的客观公正,更是对司机和他人生命财产乃至公共交通安全的负责任态度。否者,以不知情为由,就相当然认为不构成酒驾或醉驾违法,那才是对公共安全的极端不人文。

  笔者向来对某些“网红”食品饮料不感兴趣,因为这些所谓的“网红”,大多不是凭借卫生质量取胜,有些“网红”食品饮料甚至属于三无产品,是专门为迎合某些消费者的猎奇心理炒作出来的,政府相关部门在加强监管予以规范的同时,消费者尤其是经常驾车上路的司机们更要多长个“心眼”,不要出于好奇冒险尝试。否者,出现交通肇事,后果只能自己来承担。

  说到底,女司机食用果冻成酒驾,并不都是“网红”惹的祸,还是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如果将交通安全这根玄始终紧绷,开车前管住自己的嘴,不要胡乱食用一些自己不熟悉的食品饮料,在保证自己身体和驾车安全的同时,也能给他人和公共安全多一份保障,须知道路安全无小事,稍有不慎“大祸临”。(朱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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