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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立市 绿色发展

——雅安建设川西南宜居城市综述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9-10-10 10:23:32    编辑:刘婷婷


  说起雅安的空气质量,众多市民纷纷表示,现在好天气变多了。“雅安蓝”成了老百姓津津乐道的话题。雅安市环境质量的大幅提升,离不开雅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8年秋冬季,雅安市委书记兰开驰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强调“蓝天保卫战只能打赢不能打输”。
 

2015-2019雅安市城市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走势图

  强抓源头治理,推进新能源使用

  严管烧垃圾、烧秸秆、烧纸钱、露天熏制腌腊制品、燃放烟花爆竹“五烧”行为。公安机关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生态环境和城管执法部门牵头公安、农业、民政等部门配合负责禁烧垃圾、烧秸秆、烧纸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禁止露天熏制腌腊制品。充分利用监测数据,特别是国控、省控自动站数据,及时掌握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开展无人机高空巡查、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通报一处。

  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持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持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深化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持续推进城市油烟整治。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实施中心城区油烟净化器“应安尽安”“必安必用”整治行动。加强餐饮油烟源头管控,新建商业必须同时配套专用烟道。持续对全市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食堂等进行油烟综合整治,建好动态台账。目前,雅安市主城区744家餐饮商家和97家企事业单位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通过专用电表监控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监督业主使用情况。

  “车油路管”综合治理,加强车污染整治

  严格实施排放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严禁排放不达标车辆跨区域转移。鼓励、引导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提前报废更新。在公交、物流、环卫等领域逐步使用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汽车。目前雅安市黄标车淘汰率达98%以上。

  加强在用车监督抽查。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开展抽查,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抄报给公安交警部门,对超标排放车辆进行依法处罚的同时,按照I/M制度要求,告知和督促超标排放车辆进行复检和维修,达标后方能重新上路。

  加强油品质量升级和监督管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快普通柴油品质升级步伐。逐步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


  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保障油品质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严查建筑工地等使用劣质油品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加油站安装和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设备。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以建筑行业为重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摸底调查,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结合住建、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摸底情况,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现场抽检,对高排放机械按照所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限制要求,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等清洁化改造和淘汰。

  严控扬尘治理,提升城市环境

  强化城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规范,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对拟开工工地,必须配置带电子显示屏的扬尘、噪声监控设备,围栏分布式喷雾设备,重点产尘点位雾炮降尘设备,进出工地车辆立体式冲洗设备方可允许开工建设。对已开工工地,督促落实各降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统一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标准,确保实现渣土密闭运输。


  加大城市道路扬尘防治力度。加大道路洒水降尘力度,非降雨天保持主要道路湿润。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减少路面破损;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

  加大采砂场和砂石堆料场的扬尘综合整治。由于雅安市建城区和各区县县城周边分布的砂石企业较多,且大多企业出现物料露天堆放,未建设堆棚,生产设备未密闭,地面未硬化,无雨污分流设施等没有按照环评要求配备和使用降尘抑尘设备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砂石行业的扬尘问题整治和处罚力度。

  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江河生态

  雅安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目标考核取得优异成绩,在生态环境部首次公布的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中,雅安市排名全国第一。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水环境治理。全市240条河流、43座灌溉水库、43处重要渠(塘、堰)、15处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全部纳入河长制范围,建立《雅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出台并落实《雅安市河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和机制,修编全市16条市管及以上河(湖)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四张清单”,加强河湖管理,在2018年度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依法开展环境监测,主动公开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全市现有国、省、市控水质监测断面36个,按月开展监测工作,并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月通报。自2016年开始监测以来,纳入国家、省考核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优良,优良水体达标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优良,达标率为100%;纳入河长制16条市管及以上河流(含2座中型灌溉水库)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强化环境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加强水环境行政执法,通过开展青衣江、大渡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等专项执法检查,坚决取缔“十小”企业,督促重点行业“双有”“双超”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达标行动,推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

  大力推进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工作。2018年9月27日,雅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作为四川省范围内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市乃至全省其他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不懈的努力,2018年雅安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通报显示,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雅安10月单月排名全国第1,1-12月总体排名全国第14位,是全省唯一进入“前20名榜单”的城市,离“天府之肺”的目标更近一步。(罗镇 车中其/文 图片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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