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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法院:司法拘留有效震慑 儿子主动代父亲履行债务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9-09-27 15:27:53    编辑:周姿彤


  2019年1月,射洪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杨西(化名)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与杨东(化名)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导致杨东受伤,车辆受损。射洪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责令被告杨西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原告杨东赔偿款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杨西因不服判决,便上诉至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过程中,经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杨西分五次向杨东支付赔偿款10万元,如杨西逾期未支付,双方则按照射洪法院作出的判决执行。但约定的时间到期后,杨西依然未按照约定支付赔偿款,杨东于9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父亲态度恶劣 拒不执行

  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射洪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杨西视而不见。同时,法院对其名下的房产、银行卡、车辆等财产信息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后,也只是冻结了账户3000余元,暂未发现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宋欣和助理朱峰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希望他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杨西均以不服判决为由,拒不履行。

  儿子替父履行 彰显诚信

  “申请人急等着用钱,但是这杨西年龄较大,文化水平又有限,又这样执拗,名下又没有查到财产……”正在寻找案子突破口的执行法官宋欣对助理朱峰说,“咱们看看能不能从他家人身上找到突破口……”

  经过调查,宋欣了解到被执行人有一子在天津工作,随即与被执行人儿子杨北(化名)进行电话沟通,希望他能劝导自己父亲。

  “好的,宋法官,我会全力配合法院,开导劝说我父亲……”电话那头的杨北对案子的执行表示将极力配合。

  经过杨北几次劝说,被执行人杨西态度仍未改变。杨西在法院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后一直消极对待,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9月20日,射洪法院依法将杨西传唤至法院进行询问时,其态度恶劣,依然不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鉴于此,射洪法院拟对杨西采取司法拘留,并将此情况告知杨北。杨北当即表示愿意替父亲出面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希望法官能对自己父亲“网开一面”。于是在执行法官宋欣的调解下,双方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9月23日一次性履行案款11万元。

  沟通后,杨北立即从天津赶回射洪,并于9月23日上午准时到达射洪法院,同时带来11万元现金主动替其失信父亲履行了全部执行款。(师延兴 卢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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