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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1万罚款147万 株洲非法猪肉加工“黑作坊”被端

时间:2019-11-15 09:35:00   |   来源:澎湃新闻   |  编辑:孙林馨

  今年6月,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渌口镇大乡村一处民房内有人在大量熏制腊肉,当执法人员进入房内,所到之处遍地污水横流,肉制品原材料堆放于污水中,散发出阵阵恶臭,3名工人正在腌制猪肉,5间熏烤房内正在用煤火熏烤半成品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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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查获非法加工猪肉制品


  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6000公斤已腌制的猪肉和500公斤已经熏制的腊肉半成品。经调查,当事人邓某于2018年开始租用罗某房屋从事非法生产销售腊肉制品活动,至案发时未经核准登记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他们从芦淞区某农贸市场以18元/公斤的价格购进鲜猪肉,然后在租赁场所通过腌制、熏烤的方式从事腊肉加工,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已生产加工腊肉3500公斤,以28元/公斤的价格进行销售,违法经营货值98000元,违法获利10000余元。

  
截至目前,该案已经结案。邓某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渌口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原材料6000公斤和半成品500公斤,予以销毁,没收违法所得10000余元,并罚款147万元。

  
延伸阅读史上最严监管来临,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者最高可处10倍罚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建立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提高违法成本 最高可处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罚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共有十章86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条例》为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规范,同时强化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比如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建立了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等。目的是让不法分子不敢以身试法。

  
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 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

  
新修订的《条例》实化了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比如: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规定,禁止发布没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明晰了进口商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审核内容等。

  
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比如:完善农业投入品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明确了风险交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另据了解,新修订的《条例》固化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建立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对企业内部举报人给予重奖,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录,补充检验方法等,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如何保证流入市场的猪肉食品安全?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猪肉价格上涨引发关注,很多人担心猪肉价格会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将问题猪肉流入市场。对此孙梅君说: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将重拳打击,绝不姑息。

  
越是猪肉价格高企的时候,越要加强监管,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市场销售猪肉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产品抽样检验,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全国共抽检猪肉产品2.3万批次,样品的总体合格率99.5%,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我们将重拳打击,绝不姑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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