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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朝天: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9-11-08 19:02:15    编辑:王梁


        日前,由朝天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沈某某、易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宣判,被告人沈某某、易某某分别被判单处罚金5万元。这是《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来,广元市朝天区检察办理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
 
        据悉,被告人沈某某、易某某系湖南长沙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电销部工作人员,二人在工作中获取了广元客户何某某、广州客户李某某等人要求更改还款周期及提前还款的客户信息,遂将上述客户的姓名、电话号码、借款合同等信息内容提供给段某某等人,用于帮助客户上传消费发票盈利,段某某等人在二被告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该信息骗取何某某4万元、李某某1.1万元,后段某某将违法所得1.1万元转给被告人沈某某,将0.5万元转给被告人易某某。
 
        朝天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从改善网络信贷环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对公安机关侦查的事实依法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了案件必须的证据,达到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确保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该案宣判后,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王娜 侯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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