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珙县法院跨省执行价值近200万的挖掘机

时间:2019-03-15 10:11:55 来源:中国网 编辑:何仕杨
       “现在执行标的物本来就困难,这台挖掘机我以为再也找不回来了,但是法官却没有放弃,帮我执行到了,真是谢谢你们!”申请人感激地说道。这起因被执行人外出他乡逃避、执行困难重重的租赁合同纠纷案,近日在珙县法院执行法官连续接力、执着不懈的努力下,成功为申请人追回一台价值近200万的挖掘机。
 
        2016年6月24日,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签订了《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及《协议书》并经保证人罗某、邹某作保证。最后经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根据《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及协议书,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承租价值近200万的挖掘机,王某应从2016年7月20日按月应支付租金,截止2018年7月4日,被执行人王某已累计4期共计175004元未按时支付申请人租金,申请人经多次催收无果。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在2018年8月3日依法出具执行证书。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0月29日向珙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追回租金与租赁物挖掘机。
 
        珙县法院执行局收到此案后立即进入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邮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从网上银行、车辆、本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进行财产查询,都未发现其财产线索。随后承办法官又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电话拨通后对方拒不承认是本人, 2018年12月5日承办法官深入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调查,通过当地社长的反映,被执行人王某早已外出打工,未在家,也不知道被执行人王某有其他财产。本案至此陷入僵局。
 
        但法院一直关注此案,并未放弃。近日,珙县法院执行局了解到有本案标的物挖掘机在云南省威信县保证人罗某手中的信息,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李祖才立马部署,计划好执行方案后,带队跨省赶往云南省威信县。在云南省保证人罗某家中,罗某不在家,罗某妻子特别顽固,蛮不讲理,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阐明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通过耐心劝说督促其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判后释疑下,保证人罗某妻子同意配合法院履行相关给付义务,交出价值200万的挖掘机。至此珙县法院执行局成功为申请人跨省追回标的物。
 
       珙县法院执行局为倾力公正高效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执行干警全身心投入,不辞辛苦、加班加点,自觉做到执行案件追踪跟进到尾以实际行动营造良好的执行工作氛围,切实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作出积极努力,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高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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